青浦区博文学校、清河湾中学等部分中学小剧场修缮工程(施工公开招标)

报建编号:1802QP0269标段号:C01

招标人:上海市青浦区校产管理中心

招标人地址:青浦区万寿路55

招标项目名称:青浦区博文学校、清河湾中学等部分中学小剧场修缮工程

建设地点:工程位于青浦区博文学校、清河湾中学、金泽中学、尚美中学、徐泾中学共五所校区内

工程规模描述

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项目类别: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工程类别:装修装饰工程

具体描述:

工程总投资:683.94万元人民币

概算投资:683.94万元人民币

本标段建安费用:594.72万元人民币

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557.1429万元人民币

施工工期:40日历天

其他说明:工程总修缮面积3890平方米,包括:博文学校小剧场修缮,约1400平方米;清河湾中学小剧场修缮,约1350平方米;金泽中学小剧场修缮,约550平方米;尚美中学小剧场修缮,约240平方米;徐泾中学小剧场修缮,约350平方米。

投标条件

资质要求:施工资质要求

第一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其以上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上海市青浦区青赵公路172号万寿一区中楼30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 (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30 时。

招标公告截止时间: *** 16:30:00

注意:1、投标人需持凭证,获得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清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金忆秋联系电话:59206270

传真: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材料(如有)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2)网上报名凭证原件(3)投标人员情况表(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4)筛选所需资料

备注:1)本项目执行投标人筛选。筛选条件①投标人的信用分需大于等于70分;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不符合上述筛选条件的,招标人不发售招标文件;(3)提供材料验证合格的投标单位提交工本费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逾期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经筛选入围的投标人少于15人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其余招标事项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提交投标文件地址:青浦区盈顺路21825号青浦建交大楼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14:00:00

投标保证金: 8万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人民币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名称:

填报单位:上海清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监管部门联系电话:

本标段采用投标人筛选,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投标人筛选条件及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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