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伟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1、宏伟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盘锦市双台子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锦宏洲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配套工程(二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估算价为2193万元。
3、建设地点:双台子区城北街北、辽河北路东、六里河南。
4、招标范围:给水工程、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采暖工程、道路及铺装、环境绿化及小品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计划工期: *** 至 *** 。(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6、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②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网上(信用辽宁)查询结果为准;
③项目经理须为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 *** 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 *** 及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④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凡有意投标报名者,请于 *** 至 *** ,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信用报告、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携带备查)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兴隆台分中心(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308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邢女士、张女 *** )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由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兴隆台分中心出具《资格报名确认函》。 资格审查合格后持《资格报名确认函》及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资格审查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于 *** 至 *** ,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套(人民币),售后不退。
8、投标保证金:32.80万元(电汇或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以电汇或银行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 14:0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兴隆台分中心二楼开标室(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
11、投标文件的递交:
11.1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
11.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授理。
12、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3、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锦宏洲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盘锦市双台子区
联系人:郑昊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联 系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联   系   人:吴崎、王志宇
联 系  电 话 *** 、3355059
传        真 ***
电 子  信 箱:ykgxzb@126.com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 户 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    号:303873417488
联 系 人:郭女士   
财务室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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