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检察院装修工程询价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检察院装修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询价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1 项目名称: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检察院装修工程 1.2 项目编号:FZGY-CGYQ2018083 1.3 招标人: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检察院 1.4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检察院 2.2 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投资规模: 约85万元 2.4 计划工期: 4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2.6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3.3 类似业绩要求: / 。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即日起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jyzx.fy.gov.c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发售费”。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并提交招标文件发售费转账凭证。投标单位请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招标文件发售费,否则在开标时将无法查询招标文件发售费是否到账,导致投标文件被拒收! 特别注意:投标单位缴纳招标文件发售费要选择与转入投标保证金的同一个开户行和账户转入,同时投标保证金与招标文件发售费须分别转入你所选择的账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8 年7月26日9时00分,地点为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 556室(阜阳市民服务中心五楼,新三中斜对面)。 5.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安徽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ahzfcg.gov.cn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yzx.fy.gov.cn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北京中路169号 联 系 人:王主任 电 话: ***
颍泉区政府采购中心及政府采购技术合作单位: 安徽天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阜阳市颍州区一道河路丽丰一品A11幢2301室 联 系 人:李瑞峰 电 话: *** 电子邮箱:87193589@qq.com
2018年 7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