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名称 | 当雄县康玛药泉度假村建设项目二期 | 所属行业 | 房屋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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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 拉萨-当雄县 | 工程类别 | 建筑业 |
招标类别 | 施工 | 下载时间 | *** 0:00:00到 *** 23:59:59 |
开标时间 | *** 10:00:00 |
招标编号:CEITCL-XZZB-CZGC-1805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当雄县康玛药泉度假村建设项目二期已由西藏当雄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当发改字[2017]26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当雄县羌塘旅游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文件已经在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LS2018269。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性质:房屋建筑装修工程。
2.2标段划分及建设规模: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主要内容包括室内精装修工程建筑总面积13928.38平方米(其中:1#楼11233.04平方米,2-8#楼1757.28平方米,9#楼938.06平方米),及室外景观硬景工程(入口岗亭、入口水景、迎宾石阵、沐心园、八珍园、霞晖园、烁星园、逸幡园、围墙)、景观绿化、景观安装等室外景观工程。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企业融资,已落实。
2.5建设地点:拉萨市当雄县。
2.6 工 期: *** 。
2.7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 *** )以上资质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 *** (含 *** )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 (含 *** )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投标企业须按藏建市管函[2011]85号及[2013]119号文件要求进行备案(项目备案证在报名期内有效)。
4、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7月17日至2018年7月23日,登录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asa.gov.cn)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售价每套850.00元人民币,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并由代理机构出具相关票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8日10时00分,地点为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asa.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人在开标时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对其解密。否则投标人对该项目的投标无效。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工程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同时参加现场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拉萨晚报》、《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asa.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当雄县羌塘旅游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拉萨市当雄县
联 系 人:普琼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太阳岛中和国际城A9栋3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 ***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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