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垣曲县国土资源开发中心的委托,于 *** 在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了垣曲县长直乡涧溪村等2村耕地开发项目公告,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做如下变更:

一、原公告内容: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运国土资发[2017]27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垣曲县国土资源开发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全额市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现变更为:本采购项目已报垣曲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资金来自市级专项资金,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垣曲县国土资源开发中心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二、原公告内容: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垣曲县长直乡涧溪村等2村耕地开发项目

2.2项目编号:Z14080001591812402703

2.3项目地点:垣曲县长直乡上涧村、涧溪村

2.4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3398.04万元,本次招标额2962.31万元

2.5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共设三十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计划工期:2年;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

现变更为:2.1项目名称:垣曲县长直乡涧溪村等2村耕地开发项目  

2.2项目编号:Z14080001591812402703

2.3资金预算:2962.31万元

2.4项目实施地点:垣曲县长直乡上涧村、涧溪村

2.5计划工期:2年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共设三十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8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

三、原公告内容: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至七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八标段至二十七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二十八标段、二十九标段标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十标投标人须具备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 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各投标单位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三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现变更为: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一标段至七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八标段至二十七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二十八标段、二十九标段标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十标投标人须具备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 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各投标单位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三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四:原公告内容: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8   7    16  8  00 分起至 2018  7 20  18  00 分止;(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标书费,逾期将无法支付)

现变更为: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各投标人须在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cggzy.com)注册登记,并支付文件费后,自行下载获取。具体操作参见网站“办事指南”:《主体库注册指南》、《投标人(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

4.2采购文件购买时间:2018 7  17 08时00分起至2018 7  23  18时00分止。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文件费,逾期将无法支付并下载文件。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垣曲县国土资源开发中心  

  址:垣曲县新城大街151号  

    编:043700

 系 人:赵主任

    话 ***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运城市学苑路天泰凤凰公寓1711室

    编:044000           

    话 ***   ***

电子邮件:57619379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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