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南公寓(ABC地块)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丽建招A2018 063 号 一、招标条件 丽水市安居房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水南公寓(ABC地块)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择优选择EPC总承包人。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位于水南片区。A地块北邻大溪南路;B地块东侧为南明山路,西侧为下水南路,南侧为水南路,北侧为大溪南路; C地块位于下水南路以东,水南路以南,环城南路以北,南明山路以西。 2、工程规模:AB地块总用地面积51738㎡,总建筑面积138763㎡,地上建筑面积95392㎡(计容92404㎡),地下建筑面积43371㎡,总户数802户,停车位686个。C地块总用地面积22421㎡,总建筑面积4313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5665㎡,地下建筑面积17473㎡,总户数231户,停车位408个。 三、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建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前期报批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等。具体包括: 1.工程设计范围为:包含但不限于工程规划范围内的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和专项施工图设计(精装修设计、幕墙、门窗深化设计、基坑围护设计、人防设计、建筑智能化设计、景观绿化设计、泛光照明设计、建筑绿色节能专项设计、气体灭火设计、交通标志标线、标识标牌及导示设计、用地红线内市政及室外配套管线综合设计及相关的深化设计等)、竣工图编制以及BIM设计(应用于设计阶段:建模、性能分析、面积统计、辅助施工图设计、工程量统计等)及承担本项目所涉及的技术经济分析、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等及相关的专家费等。 2.工程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材料设备及电梯、空调、充电桩、信报箱、健身器材、门牌标牌、前期物业采购等涉及本项目所有的采购。 3.工程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建安工程(如: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幕墙、精装修、建筑智能化、消防、人防、景观绿化、道路、综合管线、机电抗震设施、泛光照明、电梯、标志标线、气体灭火、自来水、给水、强电、围墙、大门等以及五通一平(含临时施工围墙、大门、场地平整等)、项目验收、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 注:EPC单位提供以上服务,服务费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涉及项目招标人应缴纳或支付的费用由招标人支付。 4.其他建设方面和涉及所有的专业配套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水保报告编制、桩基检测、基坑监测、沉降监测、标高及土方测量、分户检测、节能检测、空气检测、消防检测、CCTV检测、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房屋建筑面积测绘及备案、工程档案管理等所有内容的全程办理工作。以及专业配套(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燃气工程、华数工程、电力工程、给水工程、一户一表等)工程及生活水电表的申请和过户、施工、备案等一切相关资料及流程的办理工作。 注:EPC单位提供以上服务,服务费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涉及项目招标人应缴纳或支付的费用由招标人支付。 四、工期及质量要求 1、工期要求:建设期总工期 108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含设计、施工、前期手续办理、档案归档、竣工验收备案等所有工期在内)。 1.1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除绿化景观专项设计之外)并提交施工图审查;施工图审查合格后 10 日历天内按要求交付全套正式施工图, 30日历天内完成预算编制(除绿化景观施工图预算之外)。以上绿化景观所涉及的工作在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提出方案,6个月内提供施工图和预算。 1.2 施工开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以招标人批准,监理发出的开工令之日为准。 2、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3、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九龙杯”标化工地。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 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不接受联合体。 2.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 注册建造师(建筑专业),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国家 *** 注册建筑师资格或 *** 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4.上述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且必须为投标人在职单位人员。 5.项目负责人在建工程要求: 5.1 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以其能否提供竣工验收单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为准(市政工程以交工验收单、竣工验收单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为准)。 5.2 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在评标或投诉阶段,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负责人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或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监管与诚信平台上“锁定”状态的,取消中标资格。 六、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七 、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书面不记名索取:2018年 7月17 日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计名索取。联系人:陈秋、潘丽芳 联系电话:。 2、网上下载:2018年7月 17日起在丽水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ssggzy.com/上发布并供下载。如需图纸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丽水市安居房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囿山路56号 地 址:丽水市万丰北路72号 联系人:阙鑫莲、熊晨亦 联 系人:陈秋、潘丽芳 电 话: 联系电话:
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7月17日 备案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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