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县隆里古建筑群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屏县隆里古建筑群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锦屏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锦发改项目【2016】50号、锦发改项目【2018】5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锦屏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和版权局, 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申请中央投资补助和县级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锦屏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和版权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锦屏县

2.2 项目规模:新建文物管理用房300平方米,设置文物保护标志15个;新建公厕与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用房265平方米;改造供电线路8510米、排水沟渠3300米;绿化及环境整治等。

2.3 计划工期:365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锦屏县隆里古建筑群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0时00分 至 *** 0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dnggzy.cn:8000/qdnhy)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贵州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 其他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锦屏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和版权局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新智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锦屏县地址:凯里市迎宾大道“洪博大厦”商住楼B栋23层2301号
邮编:/邮编:/
联系人:吴展先   联系人:龙树平
电话: *** ‬电话:
手机号码: *** ‬手机号码: ***
传真:7319567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2399200104002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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