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塔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已经由塔市发改投资[2017]30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塔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塔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660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若报名家数小于15家,则自动变成“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塔城市污水厂 2.工程规模:对塔城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出水水质由 *** B标准提升为 *** A标准,近期处理规模3万立方米/d(具体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 *** ](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 *** ](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 *** ](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业绩要求: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均不需提供业绩。 四、投标 1.报名时间:从 *** 10时00分到 *** 19时30分 2.报名地点: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ztb.xjjs.gov.cn)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 *** 至 *** 0日,每日上午10:00至 ,下午至19:30 2.领取地点: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ztb.xjjs.gov.cn) 3.招标文件费用:1500.00(元) 4.资审文件费用:300.00(元)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新疆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