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老港区长江岸线生态修复工程预可研、可研报告编制答疑1

各潜在投标人:

池州市老港区长江岸线生态修复工程预可研、可研报告编制(项目编号:皖建施招-R00-2018-043W), 接到潜在投标人招标文件澄清申请,现答疑如下:

1、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评分项要求与资格要求不一致,评分要求是否也应同资格审查要求“投资估算金额在5亿元及以上(以工可批复文件的金额为准)生态环境或航道类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望明确。

    答复: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2、企业项目业绩评分项要求与资格要求不一致,建议评分要求是否也应同资格审查要求“投资估算金额在5亿元及以上(以工可批复文件的金额为准)生态环境或航道类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望明确。

答复: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3、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工程师 (已注册)的得 1分”,加分项要求“已注册”,目前有些注册证书例如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没有实行注册制,是否认可。望明确。

答复: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工程师 (已注册)的得 1分”修改为“具备国家注册工程师的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得 1分”。

4、招标文件第26页,两处提到“持证人员的工作单位及社保证明必须为本投标单位”。请问我公司在本次投标中拟派的设计人员为本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的人员,社保在当地以分公司名义缴纳,此分公司人员和缴纳的社保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答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但须提供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分支机构)在当地的工商注册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印章,须提交原件)。

5、投标人须知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4项“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修改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原件须在开标现场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

7、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现修改为:2018年6月271100分(北京时间)。

8、原开标地点为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一室,现修改为: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除上述回复与澄清,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均不改变。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池州市港航管理(地方海事)局

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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