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程大学新校区一期工程智慧校园系统 设备采购及安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工程大学新校区项目一期工程 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社会[2016]2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工程大学,建设资金来自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工程大学(项目发包人),现对该项目的智慧校园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选址位于赵王大街以东、规划路以南、毛遂大街以西、太极路以北,河北工程大学新校区内。
2.2招标范围:河北工程大学新校区一期工程智慧校园系统,设备深化设计、采购、安装、调试、系统集成、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内整个智慧校园的系统维护服务,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格书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308日历日(图书馆之外部分),492日历日(图书馆部分);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8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其中图书馆之外部分应于2019年6月30日竣工(首批使用区域需在2019年2月28日前完成),图书馆部分应于2019年12月31日竣工。
2.4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同时具备)①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 *** 资质;②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资质;③同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具有至少有一项竣工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今,单份合同金额大于等于5000万元,公共建筑的弱电系统的施工(或供货及安装)业绩。
3.3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中给定的主要设备表及其要求,提供针对本项目唯一的授权书。当有二名或二名以上的投标人出具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授权书时,则与其有关的全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6本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其他注意事项:
①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持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查询年限为近10年,且查询结果必须来源于全国档案库,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应在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需查询投标人、企业法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
②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④投标人须在开标之前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要求进行资格确认。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13 日至2018年7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到河北公共资源大厦一楼大厅(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6日9时30分,地点为河北公共资源大厦215开标室(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工程大学
联系人:王锡忠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鹏、郭冲
电话: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