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已由稷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山西骏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稷山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稷山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消防、消防报警

2.2项目编号:Z14080001591812552403

2.3预算价:663178.61元

2.4计划工期: ***

2.5建设地点:稷山县城稷峰东街

2.6采购内容:消防、消防报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3.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消防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往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 *** 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各投标人须在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cggzy.com)注册登记,并支付文件费后,自行下载获取。具体操作参见网站“办事指南”:《主体库注册指南》、《投标人(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

4.2采购文件购买时间:2018年7月16日08时00分起至 *** 17时30分止。

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文件费,逾期将无法支付并下载文件。

4.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 *** 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为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电子版和纸质版投标文件须同时在现场递交(未启用CA签章之前,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

5.4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递交电子版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6.1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账户电汇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

6.2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6.3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Z14080001591812552403)。

6.4交纳账户信息:本次采购采用虚拟子账号方式交纳保证金,请各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中“招标文件获取”栏目中,选择相应包获取虚拟子账号,按要求交纳。具体操作参见网站“办事指南”:《投标人(供应商)保证金操作手册》

开户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①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城建支行      行号:102181003539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运城市政府采购网、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稷山县人民法院

地   址:稷山县城衙门巷4号

邮   编:043200

联 系 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361227044 @qq.com                             

代理机构:山西骏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运城市红旗西街  

邮   编:044000

联 系 人:曹女士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jhzb035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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