浚县城区黎阳路道路改造工程

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LZB-2018050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浚县城区黎阳路道路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浚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黎阳路改造东起黄河路口西至黎阳桥)长1330

2.2建设地点:浚县城区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本工程总投资:约3075万元

  2.5工期要求:

施工标段:

施工一标段:主路面(含污水管网)100

施工二标段:道路南侧人行道90

施工三标段:道路北侧人行道90

      施工四标段:热力管网50

监理标段:同施工周期及缺陷责任期

2.6招标范围:施工标段: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内全部工作

                 监理标段:对本项目施工周期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

2.7标段划分:共分五个标段,其中4个施工标段,1个监理标段(投标人可投多个施工标段,只能按顺序中标一个标段)  

施工一标段:主路面(含污水管网)约1571.6万元

  施工二标段:道路南侧人行道约359.6万元

施工三标段:道路北侧人行道约560.4万元

             施工四标段:热力管网约583.5万元

2.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施工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如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无条件取消其中标资格(项目经理需为本单位注册人员,并出具近六个月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施工标段委托代理人需为本单位注册人员,并出具近六个月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 或以上资质;项目总监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 20151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至少1项(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网上公示截图,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2投标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处以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三年审计过的完整的审计报告(2015-2017年度,新成立企业财务状况按已有年份算);

3.3投标人须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受惩罚黑名单(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息截图,并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投标人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注:不良、通报等相关证明均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4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或拟派项目总监);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期2018  6  1  日至201867 日,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本项目公告附件下载《施工招标文件》、《监理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有关招标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套,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4.3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5.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86   22 930分,地点为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  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发布。

8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须在投标截止日前10日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邮件、电子扫描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或上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逾时不予受理。
8.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评审结果等情况,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浚县)”进行公告。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此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

9.联系人

  人:浚县住房和城建规划建设局

  人:和先生

    话:

    址:浚县建设路与科技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北

代理机构:河南保利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人:吕女士

联系电话: ***

    址:郑州市金水区政七街32



附件:
黎阳路道路改造施工.doc
黎阳路改造监理文件.doc
浚县黎阳路道路工程(滨河路-黄河路).PDF
黎阳路施工图(滨河路-黄河路).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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