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 | |
本招标项目昆明市2011年市级统建保障性住房颐惠园(大波村)项目南裙楼外墙深化设计及装修施工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1)项目概况:颐惠园项目位于昆明市北市区大波村地块,地块附近有西北绕城东连接线、昆曲高速、轨道2号线严家山车辆段、北部客运站,项目净用地:234亩,总建筑面积:69.93万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34.03亿元。本次招标建筑外立面面积为7100平方米,投资约为1400万元。 (2)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8)、《建筑幕墙》(GB/T 21086-2007)、《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T139-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相关现行规范及标准,设计方案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合格,工程施工一次性验收合格。 (3)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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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招标内容: 颐惠园(大波村)项目南裙楼外墙深化设计及装修施工 |
2.2 招标范围: 本次工程为颐惠园(大波村)项目南裙楼外墙深化设计及装修施工,承包人须按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及要求进行深化设计,最终按经发包人审核通过的图纸方可进行装修施工。 |
2.3 总投资:340313.46万元 |
招标规模:1400万元 |
2.4 资金来源:自筹 |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2.5 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市北市区大波村地块 |
2.6 项目实施时间: *** 完成深化设计并通过招标人审查合格, *** 内完成施工并通过验收,开工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或监理工程师书面开工令为准 |
2.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8 其他:(1)项目概况:颐惠园项目位于昆明市北市区大波村地块,地块附近有西北绕城东连接线、昆曲高速、轨道2号线严家山车辆段、北部客运站,项目净用地:234亩,总建筑面积:69.93万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34.03亿元。本次招标建筑外立面面积为7100平方米,投资约为1400万元。 (2)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8)、《建筑幕墙》(GB/T 21086-2007)、《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T139-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相关现行规范及标准,设计方案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合格,工程施工一次性验收合格。 (3)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3.1 投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提供所有联合体成员的信息查询。 |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法【2016】285号文规定。 |
3.3 其他:(1)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A、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 *** 资质; B、具备设计 *** (建筑工程专业)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 *** 或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 C、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投标人近三年(2015~至今)完成不少于2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类似业绩500万以上的外墙装修施工业绩);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近三年(2015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书或报表; (5)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应具有国家 *** 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年检合格); (6)省外企业应按云南省相关规定办理完成省外建筑业企业基本信息登记或具备有效的省外企业入滇备案证; (7)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近三年(2015年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做承诺及说明。及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作出相应廉政承诺; (8)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提供网页截图; (9)投标人应按照昆监管联发〔2014〕3号文第四条规定:投标人(供应商、受让人、竞买人)等交易当事人应在领取中标(中选、成交)通知书时向发包人(采购人、出让人、竞卖人)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采购、出让、竞卖)公告发布日前三年投标单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中选、成交)资格。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16:20 至 ***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09: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3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ynggzyxx.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上发布。 |
7.联系方式: | | | |
招标人名称: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名称: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金瓦路青龙公园旁 | 招标代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4层 |
招标联系人:杨海涛 李陶 | 招标代理联系人:余卫煜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5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9 |
监督部门名称: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联系方式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