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庆区月牙湖乡滨河家园五村“剥蒜工厂”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庆区月牙湖乡滨河家园五村“剥蒜工厂”项目己由银川市兴庆区经济发展局银兴经发【2018】13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银川市兴庆区月牙湖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争取自治区、银川市资金及兴庆区本级财政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兴庆区月牙湖乡滨河家园五村“剥蒜工厂”项目

2.2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银川市兴庆区月牙湖乡滨河家园五村

2.3 招标规模:建设“剥蒜工厂”丙类轻钢结构厂房一座, 建筑面积1490.76平方米,占地面积4158.19平方米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级)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 (含 *** )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外地企业需提供 *** 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立即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3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应提交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材料(外地投标企业还需提供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查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4根据宁建(招)发【2017】9号文规定,凡在“信用中国”、“信用宁夏”有失信行为被执行的投标企业不能参与本次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为保障建设项目工期和质量符合合同的约定,中标单位在中标后的3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向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招标采购办公室缴纳,金额为中标价的10%,并持进账单(进账单复印件及网银电子回单必须加盖公章)到兴庆区招标办(兴庆区人民政府十楼1017办公室,电 *** )换取履约保证金收据。投标单位持履约保证金收据领取中标通知书及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收款单位:银川市兴庆区经济发展局(招投标专项资金)

开户银行:石嘴山银行银湖支行(行号313871000613)

账户:6401 0002 0510 0007 680

注:转账时在进账单备注或附言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或标段,保证金需以公司对公账户缴纳)。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713日上午830分至2018719日下午18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http://www.nxggzyjy.org/ningxiaweb/)并上传公司资质及人员证书,持本企业CA认证锁于网上申请下载《招标文件》。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热线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83日下午1330分(招标人自当日13时开始接受招标文件),地点为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川市民大厅C座7楼,阅海中央商务区金凤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质疑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银川市兴庆区月牙湖乡人民政府:杨工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招标采购办公室: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银川市兴庆区月牙湖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杨工                 

电  话: ***

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联系人:陈     刘欣磊

电  话: ***    ***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签于  ***  17: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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