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北区法院审判法庭改建、装修工程项目项目
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青海鸿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委托,拟对城北区法院审判法庭改建、装修工程项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鸿阳竞谈(工程)2018-017
采购项目名称
城北区法院审判法庭改建、装修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300000.00元
项目分包个数
1
各包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 内);
3、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7、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 *** 或以上建造师资格且三证齐全(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全考核证);
8、省外投标人须提供进青登记相关证明材料;。
公告发布时间
***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至 *** ,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
500.00元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西宁市城北区海湖桥北侧,湟水花园小区西门正对面)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
注:需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确认。
投标截止时间
*** 14:30
开标时间
*** 14:30
投标及开标地点
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单位: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北区兴青花苑北侧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鸿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柏女士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广场路1号2号楼13层11324室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丰路支行
收款人
青海鸿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82010000000299379
其他事项
本次采购项目公告发布于《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单位名称:城北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 ***
青海鸿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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