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港三江港区综合码头一期工程 供配电及通信系统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ZX-201612JT-700009001 1.招标条件 武汉新港三江港区综合码头一期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武汉新港三江港区综合码头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15)2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长江三江港区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所需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投资和国内银行贷款 ,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企业出资30%,银行贷款70% 。招标人为 湖北长江三江港区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表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本公告后附件1-7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1 个标段。[1]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 其他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hbggzy.cn)。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18 年 7 月 13 日至 2018 年 7 月 20 日24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hbggzy.cn,下同),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省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8 月 3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2号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 10 楼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03 号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3投标人代表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出示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并递交法人授权委托书(若为法定代表人需出示二代身份证并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供招标人查验(上述材料均为原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窗体顶端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bggzy.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长江三江港区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鄂州市三江港新区对家咀118号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19层 邮 编:436000 邮 编:430030 联系人: 韩女士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www.huajiezn.com
2018 年 7 月 13 日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省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附件: 附录1 SJGGD-1标段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附录2 SJGGD-1标段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附录3 SJGGD-1标段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1、证明材料要求至少包括:1合同协议书、2交(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或业主证明材料。各证明文件应能反映出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指标。如无上述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资格条件要求的工程内容或指标,招标人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将不考虑该项目。 2、业绩的时间认定: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近3年”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近XX年”除有特别说明外,均参照上述确定时间的方式类推。业绩的时间认定以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证明材料)上的验收通过或完工时间为准。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4、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按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5、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存在与附录3要求的证明材料不一致的情况时,以附录3要求的证明材料为准。 附录4 SJGGD-1标段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注:联合体投标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及其相关人员进行查询。 附录5 SJGGD-1标段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注:1、在本表后应附有有效的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以及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如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证书)的彩色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2、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应提供类似项目任职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并能反映相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考虑。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括:1合同协议书彩色扫描件;2交(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或业主证明材料;3若1、2项证明文件不能反映相关人员在该项目任职的,还应附建设单位出具的任职证明; 3、近三年指2015年1月1日以来,业绩证明材料显示的交(或竣)工时间或完工时间为准。 4、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存在与附录5要求的证明材料不一致的情况时,以附录5要求的证明材料为准。 附录6 SJGGD-1标段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注:本表仅作为进场验收的依据,不作为评标的依据。投标人应在进场前,至少按本表要求填报派驻本标段的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附录7 SJGGD-1标段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注:本表仅作为进场验收的依据,不作为评标的依据。投标人应在进场后,至少按本表要求配备上述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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