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省道S103线岷江大道安全防护设施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 已由新津县行政审批局立项(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新审经投资〔2018〕7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津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按国家有关规定筹集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津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新津县行政审批局核准(招标事项审批文号为 新审经投资〔2018〕7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定的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80428005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亿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根据《新津县组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及监管机制实施方案》(新委发〔2009〕13号)和《进一步完善全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流程的通知》新津府办发〔2010〕55号文件精神,新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政府委托,在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阶段,行使招标组织机构职责。
2.2 本工程建设地点:新津县邓双镇。
2.3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1.对省道S103线岷江大道道路中间双黄线改造为道路中央隔离栏,隔离栏上附着轮廓标;2.增加或者更换部分标志标牌(例如人行横道标志、禁止掉头标志等);3.重新施划路面标线(道路边线、同向车行道分界线、导向箭头、路面文字以及路口导向标线等)。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86.5万元。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及本次工程量清单表中所包含的项目全部内容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施工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工程施工能力。
3.2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3 项目经理资格: *** 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近半年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本单位鲜章)。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应书面声明)。省外企业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是《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上的人员。
3.4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3.5省外企业须具备四川省建设厅核发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16日至2018年7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使用CA数字证书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进行在线投标报名。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并从电子交易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下载的时限以上述约定的时限为准,逾期将不能下载。 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18 年8月 7日10时00分,地点为新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新津县迎宾大道234号政务中心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spprec.com)、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cdggz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新津县交通运输局【招标组织机构:新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 新津县黄石桥车站旁【新津县迎宾大道234号政务中心四楼】
邮 编: 611430
联系人:苟先生
电 话: 028-82556513
传 真: 028-82522689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亿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二路1号汇点2栋6楼
邮 编:610000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8年 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