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联审南招【2018069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屏南县甘棠(新型)工业园区(一期)基础配套设施已由屏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屏发改投资[2018]4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屏南县天宇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屏南县天宇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屏南县甘棠(新型)工业园区(一期)基础配套设施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2.2建设地点:屏南县;

2.3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约 10187万元, 总工程建安费暂8861万元(其中土方工程建安费为2898万元,道路工程建安费为5963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① 土方工程:本项目含428.1亩土地平整及边坡防护,其中包含总挖方量约174,总填方量约141m³(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② 道路工程:道路总长度约2.66Km,具体工程内容含道路工程、边坡护坡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市政管线工程、道路绿化工程、路灯照明工程。

2.4建设工期:

1)土方工程施工工期:签订项目合同后65天内完成。

2)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时间要求:签订项目合同后30天内完成勘察及初步设计并报送审查,在通过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后30天内完成工程施工图设计报送图审机构审查。

3)道路工程施工、采购时间要求:工程施工、采购起始时间以具备开工条件并取得施工许可证或项目业主单位签发开工令的次日起开始300天,必须完成主体工程。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屏南县甘棠(新型)工业园区(一期)基础配套设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勘察、设计、施工范围如下:

①勘察:道路工程详细勘察、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地面标高方格网测绘、以及工程施工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②设计工作包括:道路工程、边坡护坡、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市政管线工程(包括雨水、污水、给水、通信、电力等)、道路绿化工程、路灯照明工程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其中初步设计(含概算)须经招标人进行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查,施工图须经招标人委托进行施工图审查。

③施工范围包括:土方工程、道路工程、边坡护坡、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市政管线工程(包括雨水、污水、给水、通信(仅含管道布设)、电力等)、道路绿化工程、路灯照明工程等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安装。

④采购范围包括:与建筑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

⑤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部门竣工备案验收。

2.6质量要求:

1)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3.1资质条件: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 *** 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 *** 资质;

3.1.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

3.3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以下资格之一:

3.3.1具备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2具有市政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道路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具有市政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道路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5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两家;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且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7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福建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开展工程建设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福建省省外建筑业企业须提供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www.fjjs.gov.cn)”→“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中的查询网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网页至少须包含“企业基本情况”网页。

3.8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9其他资格要求:根据高检会[2015]3号、闽检会[2004]10号、闽检会[2006]7号和宁检会[2010]3号等文件精神“禁止或限制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进入建筑市场的要求”,如经检察机关查询确认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和其法人代表(含联合体成员)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及发现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业绩等证明材料造假的,将取消投标人的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报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诚信名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713 08 00 分至20187231800 ,利用已经激活的CA登陆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进行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的下载才可参与投标,

    友情提示:关于CA证书办理如有疑问请咨询400-933-9515 *** ,电子标书制作等相关事项,如有疑问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400-998-0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络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8813900(北京时间)。网络提交平台为: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网上提交,并在截标前通过现场递交方式提交一份纸质投标文件备用。正常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如遇网络通信、供电、系统故障或软件故障等特殊因素导致平台解码故障、专家无法评审的(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除外),平台将在解密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启动补救措施,保障投标解密工作有序进行。若上述情况无法补救解决时,由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服务商提供系统故障书面证明,再由相关部门共同决定是否启用纸质版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

5.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平台以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内(60分钟)使用与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把CA锁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解密时需(因投标人CA锁等问题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最后上传的一份为准。请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投标工作,以免因操作失误或其他问题造成自身损失。业务咨询或故障处理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

   5.3现场递交,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含电子光盘或U1),提交地点为屏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屏南县东环中路1593楼(行政服务中心楼上)。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含电子投标文件备份光盘1份)的同时,委托代理人应持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标文件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4 不符合上述条款规定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拒收其纸质投标文件,且该电子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万元;

6.2投标保证金的缴交方式:(1)应从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所在地银行的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2)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为福建省龙头企业的,可以使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年度保证金缴存金额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3)允许由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凭证)格式见投标人须知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

6.3投标保证金缴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7.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及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dggzy.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屏南县天宇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屏南县古峰镇翠屏南路187号古厦村A1A201

电话:   05932102012   , 邮编:352300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八一路310号,邮编:353000

电话:

联系人: 李先生、项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屏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屏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开户账号:9060 7100 1001 0000 0730 41

交易中心名称: 屏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屏南县东环中路1593楼。

               联系电话:

(投标人需在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注明:“项目编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监督部门:屏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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