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山水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新平县2018年城市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加该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编号:YXSSZFCG2018018;

2.2  项目名称:新平县2018年城市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2.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4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26.26万元(大写:壹佰贰拾陆万贰仟陆佰元整);

2.5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 内建设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2.6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采购内容:

3.1  (一)新平县城棚户区城市监控改造:对棚户区范围内的17个视频监控摄像机和1个96芯光纤交接箱进行迁移安装,另外对棚户区外围的24个摄像机进行光纤线路改造;(二)扬武镇新增电子监控违停抓拍系统建设:在扬武集镇街道内安装电子监控车辆违法自动抓拍摄像机21个。(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2  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3.3  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满足国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3.4  质保期:3年。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4.2  具有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以上(含 *** )资质和省级安防资信证 *** 以上(含级)资质。

4.3  需提供由检察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

4.4  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截图上显示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时间止。投标人报名至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投标人存在信用问题,招标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4.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必须先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携带相关资料至招标代理公司进行现场报名并领取相关招投标资料;

5.2  网上报名:凭企业数字证书(CA)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进行网上报名(投标人办理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5.3  现场报名请于20180711日至20180718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30分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山水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抚仙路49号6楼608室)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由法定代表人报名的)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若由委托人报名的)

(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投标人鲜章的复印件)

(5)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投标人鲜章的复印件)

(6)企业数字证书(CA)网上报名(参与报名项目)的截图界面纸质版(加盖投标人公章)

5.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份,售后不退。

5.5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0718日下午17时,只有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以上步骤全部操作完成后(两种报名方式均需完成)报名才算成功。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0802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

6.2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地点:新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新平县太平路45)

6.3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1)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光盘: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地点同上)递交光盘1份,光盘内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ZCTBJ)。

(3)现场递交密封完好的纸质投标文件1份,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文件的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为准。

(4)开标时,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证书须携带到开标现场)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180711日至20180718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玉溪市政府采购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

地址:玉溪市新平县新平大道29

联系人:李 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山水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抚仙路496608

联系人:王     电话:邮箱:315711741@qq.com

日期:2018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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