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精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八家户信用社营业综合楼项目已经由精发改【2018】4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精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精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八家户信用社营业综合楼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565.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若报名家数小于15家,则自动变成“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精河县八家户农场 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978.09平方米,框架,地上两层。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 *** ](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 ](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 *** ](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四、投标 1.报名时间:从 *** 10时00分到 *** 10时00分 2.报名地点: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ztb.xjjs.gov.cn)报名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 *** 至 *** ,每日上午10:00至 ,下午至10:00 2.领取地点: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ztb.xjjs.gov.cn)下载 3.招标文件费用:500.00(元) 4.资审文件费用:0.00(元)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ztb.xjjs.gov.cn)、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xzfw.xjboz.gov.cn)和博尔塔拉报上发布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