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16GC06023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新材料(国际)创新中心A区项目已由宁波国家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甬高新备【2014】1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智能化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国家高新区GX03-01-04-02地块。
建设规模:用地面积53338平方,总建筑面积220500.47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约150000万元。
招标控制价:7754936元。
计划工期: *** ,同时满足总承包进度要求。
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及现有设计变更联系单范围内智能化工程的施工(不含预埋)、材料设备采购、各系统安装调试、系统检测、验收及相应的技术培训和质量保修等。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并能通过第三方技术检测机构的测试(安防系统通过宁波市公安局技防办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并配合总承包获得“宁波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 *** 及以上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如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有信用等级的,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当天所在季度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且其相关内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1.6投标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里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或高新区审核通过;
3.1.7其它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 *** 注册建造师(含年龄不足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2拟派项目经理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3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经检察院查询近五年( *** 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 *** 16时00分之前,将招标文件中《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并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五证合一的单位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交至招标代理人处,若投标人逾期未提交的或在投标文件中更改拟派项目经理的,需自行至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记录,并将由检察院出具的查询告知书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16:00(北京时间)(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在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yjy.nbhtz.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过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如有遗漏,自行负责。
4.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yjy.nbhtz.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5《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 *** 6 *** 5陈工)。
4.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宁波分行
银行账号:386010100100953384
5.2提交截止时间 *** 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5.3退取时间: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在中标公示结束后5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施工合同备案后5日内退还;退取中标人投标保证金时,中标人需携带经备案的合同的复印件自行至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大厅北7楼722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款手续,联系电话 *** 9 *** 7。
5.4特别提示:
5.4.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5.4.2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和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
5.4.3汇(转)款时,务必注明招标项目交易登记号,即:16GC060231投标保证金;未注明交易登记号或标注错误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4.4请勿使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采用网上银行交纳投标保证金,请选择“异地”)。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14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yjy.nbhtz.gov.cn/)、高新区建设局网站( http://jsj.nbhtz.gov.cn/)及宁波日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阳老师
招标代理: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温州银行14楼1401室
联系人:史凤波、唐虹波;联系电话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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