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明街道社区、文体中心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由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甬高新经【2018】6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高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高新区财政安排,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国家高新区,地块北临永久花园,西临现状居民区,东临丁香路,南临丁香苑。
规模:占地面积约1.39公顷,总建筑面积约22500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约16196万元。
招标控制价:116931516元。
计划工期: *** (包括设计工期、建设手续办理工期和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至合同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备案完成之日所经历的日历天数。
招标范围:①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相关审批手续),②建安工程承建、设备采购及安装、场平工程等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服务[具体范围为土建(塘渣回填、围护、桩基、结构、建筑、装饰装修等)、安装(水、电、暖、消防、电梯、建筑智能化、太阳能、厨房设备、空调等)、室外附属(含配套道路)、幕墙工程、景观绿化、泛光照明等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服务(具体详图纸及工程量清单)],③工程总承包管理(含项目建设协调管理)工作。(招标范围具体详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创建宁波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同时具备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和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 *** 及以上(或建筑行业设计 *** 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且投标人须列入《宁波市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试点企业、试点项目以及新型建筑工业化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第一批)名单》(甬建发[2015]66号)或《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宁波市工程总承包第二批试点的通知》(甬建发[2017]86号);或由上述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能力。(具体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且须列入《宁波市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试点企业、试点项目以及新型建筑工业化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第一批)名单》(甬建发[2015]66号)或《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宁波市工程总承包第二批试点的通知》(甬建发[2017]86号)。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4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异议截止时间: *** 16:00
4.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到 *** 到 *** 16:00(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登陆宁波国家高新区(宁波新材料科技城)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题(专题页面地址:http://www.nbhtz.gov.cn/col/col84334/index.html,也可从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nbhtz.gov.cn/ )首页底部“高新区部门网站”下拉列表框选择“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栏目进入)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并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
4.3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费用 300元(其中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4.4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将在宁波国家高新区(宁波新材料科技城)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题(专题页面地址详见4.1条款)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购买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国家高新区(宁波新材料科技城)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题(专题页面地址详见4.1条款)“业务资讯——通知公告”栏目查阅《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6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国家高新区(宁波新材料科技城)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题(专题页面地址详见4.1条款)“业务资讯——资料下载”栏目(咨询电话 *** 5 *** 6陈工)。
4.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8未在网上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0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7号行政服务中心南楼311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国家高新区(宁波新材料科技城)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题(专题页面地址详见4.1条款)、宁波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高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高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   
联系人:邵工;联系人:董顺杰、陈静             
电话:88358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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