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彭州市场镇照明工程已由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彭发改可研【2017】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州市统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本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彭州市统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彭发改可研【2017】4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省富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彭州市新兴镇、葛仙山镇、敖平镇、红岩镇、升平镇九尺镇、三界镇、濛阳镇。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对新兴镇彭白路、葛仙山镇敖万路、敖平镇彭什路、红岩镇S106省道、升平镇什彭路、九尺镇S105省道、三界镇什新路、濛阳镇九高路部分路段进行路灯设备更换和增设。
2.4计划工期: ***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所有施工范围内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招标文件及补遗文件所示全部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具有1个照明工程施工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8年5月29日17时00分,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信息网,凭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有任何技术问题可致电:400-9618-998),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14日10时00分,地点为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现场递交:投标人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光盘(2份),其地点为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无效。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信息网站(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彭州市统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省富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成都市彭州市天彭镇小南街68号 | 地 址: | 成都市静沙南路18号3栋21层2101-2103号 | |
611930 | 邮 编: | 610066 | |
王女士 | 联 系 人: | 邓女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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