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城县旅游通道亮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GDHBZB-2018-016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临城县旅游通道亮化工程已由临城县行政审批局以临审批字[2018]5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准。项目业主为临城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临城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临城县东镇镇、临城镇、西竖镇

2.2建设内容及规模:

(1)赵云大道:起点位于京港澳高速口向西,第一个桥的东侧匝道,终点位于红旗大街交汇处。亮化里程全长15.54公里。主要内容包括赵云大道两侧路灯、东起点匝道地标石及与临梁线交叉口亮化。

(2)红旗大街:起点位于与赵云大道交汇处,终点位于太行高速连接线交叉口。道路亮化里程全长5.6公里。主要内容包括红旗大街两侧路灯及赵云大道交叉口、南郝线交叉口亮化。

2.3计划工期: ***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验收之日起24个月。

2.4招标范围:临城县旅游通道亮化工程土建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缺陷责任期的全部相关工作。本项目分为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近3年内( *** 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成功独立完成过1项城市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经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近3年( *** 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项目总工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近3年( *** 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6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包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公告期内( *** 8:30至 *** 17:00)直接在“临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如果有本项目的补充通知或答疑,将在“临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投标单位请及时关注网站。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 *** 上午9:00 时,地点为临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临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城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临城县临泉东路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高营大街30号恒大御景半岛2号公寓

联系人:庞立峰                  联系人:安丽娜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 5   ***

亮化施工招标文件-定稿7.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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