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郑财竞谈-2018-112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第七中学委托,就郑州市第七中学安全设备设施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简要说明:

1.1项目需求:本次改造项目涉及初中部和高中部:室内P2.5全彩显示屏、LED视频处理器、解码器、网络硬盘录像机、监控专用硬盘、路障柱全自动、升降柱控制主机、高清球机、摄像机等。(详细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1.2交货期:按采购人要求

1.3项目预算:1000000.00

1.4本项目执行节能、环保、中小企业优惠等政府采购政策。

二、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2.1谈判文件出售起始时间:201876-2018711日 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2谈判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创业路绿地中心北塔16

2.3谈判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2.4谈判文件售价:300/本,售后不退。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 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禁止投标(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http://www.creditchina.gov.cn/),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期限为谈判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之日前;

3.3供应商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含)以上资质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 本次采购亦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谈判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有关事项: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http://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网页件并加盖公章。上述证件需要提供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四、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712930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创业路绿地中心北塔16

五、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8712930

开标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创业路绿地中心北塔16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 郑州市第七中学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郑州市三全路

招标代理: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董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创业路绿地中心北塔16

邮政编码:450000

七、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等媒介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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