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致:福州桂冠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福建华明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瑞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柘荣县亿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招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宏扬水电建设有限公司、福建源大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宁德市昌达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柘荣柳城分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S201(联七线)路亭(霞浦界)至柘荣城关段公路建设电力移杆改线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柘荣县普通国省干线项目建设指挥部会议纪要【2018】1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柘荣县荣通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柘荣县荣通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宁德市柘荣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造价为1354397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省道S201(联七线)路亭(霞浦界)至柘荣城关段公路建设电力移杆改线工程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354397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电力建设安全规程》、《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合格标准,且通过有关电力部门验收并送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 ***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或不低于 ***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类四级及以上、承试类四级及以上、承修类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机电工程或电气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通过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信息和相关人员信息,无法查询到或查询的信息不完整的,应当否决其投标。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登记的企业信息或相关人员信息(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与证书原件不符的,视为弄虚作假行为。②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当否决其投标③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18年7月6日 08:00:002018年7月10日 17:30:00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网(www.ndggzy.gov.cn:8090/ndztb)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德版)8.0.0.05及以上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同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0000元(贰万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按照闽建筑〔2014〕33号有关规定,福建省建筑龙头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③或按照宁建筑〔2015〕34号文有关规定,宁德市建筑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④或银行保函形式;⑤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注:投标人以投标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4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密封要求,由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核验)将投标保函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dggzy.gov.cn:8090/ndztb)、柘荣县行政服务中心网站(网址:http://xzfw.fjzr.gov.cn)及柘荣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fjzr.gov.cn/ )上发布。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18年7月27日 09:00:00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柘荣县荣通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柘荣县双城镇六一五西路11号,邮编:355300

电子邮箱:/

电话: *** ,传真:/

联系人:金立豪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柘荣县仙屿路43号,邮编:355300

电子邮箱:/

电话: *** ,传真:/

联系人:张裕平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网

网址:www.ndggzy.gov.cn:8090/ndztb

联系电话:400928009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柘荣县普通国省干线项目建设指挥部

地址:柘荣县双城镇六一五西路1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柘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屿前路3号, 柘荣县行政服务中心新大楼三层

联系电话: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                     日收到你方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电子姓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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