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海口市公安消防支队龙华区大队党团活动中心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号FXXCHN-CG-201801
联 系 人修小姐联系电话 ***
行政区域龙华区预算金额(万元)58.330105
项目概况

本项目项目名称:海口市公安消防支队龙华区大队党团活动中心改造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星路2号

主要建设内容:将金盘中队原有二楼四间功能库室改造为党务办公室、党史教育史区、党团员活动区以及廉政教育中心,面积约为150。包括室内墙体、地面改造,室内装修装饰以及活动用品和家具购置等。

招标控制价为:¥583301.05元。

计划工期: ***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资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 (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08:30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 17:00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或事项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售价(元)500.0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09:30开标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14号鸿泰大厦14楼2号开标室
投标截止时间 *** 09:30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单位名称海口市公安消防支队龙华区大队采购人联系方式 ***
采购人地址海口市龙华区
代理机构阜新信城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海南省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详细信息
    

海南中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海南丰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海南中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海南圣美佳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口市公安消防支队龙华区大队党团活动中心改造工程项目已由海口市公安消防支队以海公消复[2018]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口市公安消防支队龙华区大队,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该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项目名称:海口市公安消防支队龙华区大队党团活动中心改造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星路2号

主要建设内容:将金盘中队原有二楼四间功能库室改造为党务办公室、党史教育史区、党团员活动区以及廉政教育中心,面积约为150。包括室内墙体、地面改造,室内装修装饰以及活动用品和家具购置等。

招标控制价为:¥583301.05元。

计划工期: ***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 (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须提供经本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关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的证明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8年 7 月 4 日至2018年 7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 至12:00 ,下午 14:30 至 17:00 (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文坛路海南工商职业学院教师公寓19栋2单 *** 室 持本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7 月 25 日09时30分,地点为 海口市海秀东路14号鸿泰大厦14楼2号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4小时内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口市公安消防支队龙华区大队

招标代理机构:阜新信城招标投标代理

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龙华区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文坛路海南工商职业学院教师公寓19栋2单 *** 室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人:修小姐

电  话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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