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轨道科技城智谷二期10KV配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第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株洲轨道科技城智谷二期10KV配电工程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株发改备[2016]21号文,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株洲轨道交通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原定2018年625日开标,因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现组织第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株洲轨道科技城智谷二期10KV配电工程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供电源由外线10KV梨子坡变306间隔新上一进三出环网柜线路至新上二进四出环网柜(不含二进四出环网柜设备本体),供电容量为16880KVA;备用电源由梨子坡变梨炉线梨318回龙支线#21杆接电源至本期新上配电间,供电容量为1880KVA;主要内容包含箱式变压器、环网柜、干式变压器、高低压开关柜、电缆保护管、高低压电力电缆等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送电等,建安工程费1300万元。

2.3 建设地点株洲市石峰区

2.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根据国务院第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为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配电工程,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企业资质,且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要求五级及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 *** 建造师注册证,及其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6企业注册地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以外的,投标时需提供由株洲市市国家税务局或株洲市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内的纳税信用情况证明原件。

3.7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Ⅱ)”。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均为入围投标人。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 7  3 日至2018年 7  24 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公共资源网站(http://www.zzzyjy.cn/)“建设工程—房屋建筑—招标公告/答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下载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房屋建筑招标答疑/澄清公告”栏目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务必动态关注澄清答疑文件的发布情况。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均为2018年 7  24 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株洲市天 *** 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接受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电话:0731-28686070。

10.联系方式

人:株洲轨道交通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联诚路79

人:周女士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A座五楼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731-2288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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