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豫哈科技创新创业孵化园建设项目(一期)已经由哈市发改社会【2018】1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密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豫哈科技创新创业孵化园建设项目(一期)消防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20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哈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工程规模:豫哈科技创新创业孵化园建设项目(一期)包括的全部消防工程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HMS2018050239000301005
豫哈科技创新创业孵化园建设项目(一期)消防工程
豫哈科技创新创业孵化园建设项目(一期)消防工程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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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 *** ](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机电工程 *** ](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具有个人无在建项目的证明。施工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有类似规模的业绩,有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凡外地来哈建筑企业必须进行属地注册(在哈注册营业执照原件)。外埠企业需已办理进疆备案【有效期内的原件】。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从 *** 09时30分 到 *** 20时00分

    2.报名地点:网上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 *** 至 *** ,每日上午9:30至,下午至20:00

    2.领取方式:哈密市广东路原人防办二楼乌鲁木齐德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

六、其他说明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请各单位及时办理电子标书编制软件锁和新疆数字证书CA锁。办理相关手续可咨询-邢海荣 *** ,张群 *** ,葛熠阳 *** 。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含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先递交投标保证金肆万元整(投标保证金:40000元),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必须从总公司账户支出,分公司账户提交的保证金无效)通过银行电汇方式提交至哈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递交至:哈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银行户名:哈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建国北路支行账号:65001670200052503143 备注: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报名回执单、法人授权委托函证明、委托人社保证明、保证金凭证、外地来哈施工建筑企业属地注册营业执照(属地注册必须在投标报名前完成),外埠企业需已办理进疆备案【有效期内的原件】。以上均须提供原件否则不予发售。2、缴纳保证金时须注明项目名称。3、评标方法及计价方法以最终备案的招标文件内容为准。4、投标报名后应主动与招标代理公司联系。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哈密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乌鲁木齐德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密市伊州区建国南路8号
地 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哈密市广东路原人防办二楼
邮 编:
839000
邮 编:
839000
联 系 人:
李元肖
联 系 人:
刘洋
电 话:
***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148320516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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