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 房山区广播电视中心全媒体演播厅高清改造政府采购项目 (第三包)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名称:房山区广播电视中心全媒体演播厅高清改造政府采购项目 (第三包) 项目编号:FSCG2018[12]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房山区广播电视中心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房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西潞南大街16号(房山区发改委5层501采购部)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52.48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申请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提供的有效资信证明; 4.申请人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5.申请人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7.检察院开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函; 8.申请人信用记录声明; 9.投标保证金; 10.申请人资质要求: (1)申请人须提供国家行政机关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申请人须提供国家行政机关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要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3)申请人须提供国家行政机关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要求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 11.联合体协议(申请人为联合体的须提供); 备注: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为两方组成,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注:如出现此条款中情况,资格审核时按无效申请人处理。 3、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1、2、3、4、5、6、7、8、10(1)条款。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18年7月4日至2018年7月10日 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西潞南大街16号(房山区发改委5层501采购部)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式:免费领取 领取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1.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不能领取时,必须出具本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领取时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均须提供1.2。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2018年7月18日上午09:00至11: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要求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西潞南大街16号(房山区发改委5层501采购部) 资格审核时间:2018年7月18日 资格审核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西潞南大街16号(房山区发改委50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采购人会同房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在本公告规定的资格审核时间拆封,并依法对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的标准和方法:合格制;资格审核合格的申请人有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 项目联系人:胡建波 窦海鹏 联系方式: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声明:此公告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财政网(政府采购)和房山区财政网(政府采购)上发布,其他任何转载房山区政府采购中心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房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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