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 42019820180612001 | |||||||
报建名称: | 科技四路(神墩一路-柘树湾路)道路及配套工程 | |||||||
招标登记编号: | 201806271511271723 | |||||||
招标项目名称: | 科技四路(神墩一路-柘树湾路)路灯照明工程 | |||||||
招投标监管部门: |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 |||||||
招标人(盖章): | 武汉未来科技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 徐峰 |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二部) | |||||||
招标人联系人: | 余威 | 招标联系电话: | *** | |||||
招标人代理联系人: | 姚昌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 | |||||
是否电子标: | 电子标 | |||||||
是否需要项目经理: | 是 | |||||||
数据来源: | 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工程地点: | 西至神墩一路,东起柘树湾路。 | ||||||||
招标类别: | 工程施工招标 | ||||||||
招标内容: | 市政工程施工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内容说明: | 科技四路(神墩一路—柘树湾路)路灯照明工程:包含安装部分、建筑部分,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1060 | 立项批准文号: | 武新管建(2012)87号文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60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合格制预审 |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 17:08 ~ *** 17:08 | ||||||||
投资总额(万元): | 1060 |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 0 |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 | ||||||||
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 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 ||||||||
投标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 *** 16:00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高新大道777号1号楼3楼)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 武汉未来科技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 11:35 ~ *** 11:36 |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 11:36 | ||||||||
评标办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
公告状态: | 报名中 | ||||||||
其他要求: | 一、各投标申请人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报名成功后,由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本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相应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与原件内容一致,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公章)进行现场资格审查。(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二代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被委托人须为拟派项目经理);(2)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建造师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4)提交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为公告发出日之后),有犯罪记录的申请人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5)投标人必须是当年度《湖北省电力公司合格施工承(分)包商名录》中的企业,且具备本工程所需的企业资质必须在名录中登记备案。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在武汉建设网、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网等网站上有关企业或项目经理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申请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三、现场审核的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必须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的当天(13:30-16:00)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光谷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3楼)现场进行资格预审原件审查,迟到的投标申请人将被拒绝进行资格预审。未按要求提交原件及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或资料不全的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四、投标申请人必须保证其提交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若招标人经实地考察或其他方式,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证明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招标人将报当地建设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 | ||||||||
备注: |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承装、承修)资质,同时企业名称及本工程所需的企业资质必须在当年度《湖北省电力公司合格施工承(分)包商名录》中登记备案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 现场递交 |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本工程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确定20名投标申请人参与投标,当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超过20名时,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0名;不足20名时,则确定全部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