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国规局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从发改投[2017]348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从化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现对区国规局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进行施工专业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区国规局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从化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富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从化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管电话: ***
招标投标监察部门:广州市从化区监察局
投诉电话 ***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新城东路99号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河滨北路62号(原科技大楼)
四、项目概况:对国规局新办公楼进行装修改造等。工程总投资约980万元,单体建筑面积6042.01平方米,层高6层,高度22.4米,最大跨度10米。(具体以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招标内容:对国规局新办公楼进行装修改造等。工程总投资约980万元,单体建筑面积6042.01平方米,层高6层,高度22.4米,最大跨度10米。(具体以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为准)
3、招标控制价:8775704.31元。(其中:装修工程7766313.74元(含装修配套机电工程),占88.5%;消防工程1009390.57 *** %)。
七、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从2018年 6月 27日00时00分至2018年7月17 日11时00分。
注:1、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费500元/套,招标文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8年7月17日9时00分,截止时间:2018年7月17日11时00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从化区江埔街从化大道南海塱横街53号5栋9层第1 开标室(欣荣宏国际商贸城写字楼9层))。
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一时间和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办理投标登记时提供资料:携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企业信息登记中的人员。))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代表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担任。法定代表人应凭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提交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应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提交投标文件。如未按要求提供投标登记提交资料,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3、开标开始时间:2018年7月17日11时00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从化区江埔街从化大道南海塱横街53号5栋9层第 1 开标室(欣荣宏国际商贸城写字楼9层))。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①和②所述专业承包资质:
①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 *** 或以上;②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 或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 *** 或以上。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 *** 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
注: 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 *** 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的 *** 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 *** 建筑师、 *** 结构工程师、 *** 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 *** 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信息公开证明》可不取库,提供纸质文件即可。
5、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页。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页。
7、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方)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一)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同一类工程的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环节,其资质、业绩、信誉等指标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在择优和评标环节,其业绩、信誉、诚信综合评价分数等指标均按成员中最低者进行评审,其人员、资金、机械设备等资源性指标可合并计算。
(二)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多类工程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择优和评标环节,均应先按本条第(一)项规定逐类评审,再将各类评审结果汇总,各投标人诚信分以招标控制价中各类工程的占比作为权重,将其各类诚信分加权平均计算。
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0、投标人提交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系统中无犯罪记录的证明。[说明:①查询对象:投标单位、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②查询内容:查询对象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2年内有无行贿记录(须包含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③如投标人为联合体,主办方和联合体成员均需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项目负责人的无犯罪记录的证明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
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2、对于取自投标人在企业库内上传件的,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以投标截止时间在企业库内上传件为依据(诚信档案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库内信息为准),如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页的,则信息不取自企业库,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信息,确保各上传件有效。
3、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四、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从化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异议受理电话: ***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河滨南路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八、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十九、《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从化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附件一:投标申请人声明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督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如投标时选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中标后将使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若不遵守承诺,自愿按不履行合同约定处理。
九、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附件二: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参考格式)
甲方:
乙方:
为共同参加 项目的投标,甲乙双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关系
甲乙双方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联合体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甲方作为主办单位,乙方作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双方愿对投标结果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并自觉履行标书规定。
甲方负责与招标人联系,联合体各方一致授权委托甲方负责投标工程的投标报名、资格审查、投标文件编制、合同谈判及相关文件的签署等工作;甲方在投标、合同谈判及施工过程中所签署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事项,联合体各方均予承认,并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二、双方责权
1、甲方负责 施工,并确保相关项目达到国家标准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标准。
2、乙方负责 施工,并确保相关项目达到国家标准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标准。
3、若本项目中标,甲乙双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4、双方参与施工,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项目经理的现场管理。
5、甲方作为联合体双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甲方接受到属乙方的工程款,应当在工程款到达甲方的账户当天拔付给乙方。
6、甲乙双方在项目合作中必须密切配合、尽职尽责,双方优质高效地完成各自施工的项目,承担各自施工项目的一切责任。
7、本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条款,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补充协议。
三、协议份数
1、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贰份用于投标报名和投标文件。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