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通海杞麓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建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云南云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通海县林业局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要求,对云南通海杞麓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建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编号:YLZJ2018-14)面向国内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社会投资方,负责本项目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相关工作等。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采购条件

本项目由通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云南通海杞麓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通发改基〔2017〕78号)批复了可行性研究报告,《通海县人民政府关于杞麓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建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通政复〔2018〕3号)批复了项目实施方案。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和物有所值评价经通海县财政局以通财〔2017〕431号和通财〔2017〕430号审批同意;并授权通海县林业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现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向通海县林业局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经通海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批,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社会资本。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坝区北部,东西最长39.97km,南北最宽36.15km,总体呈海棠叶形,地跨东经102°30′26″~102°52′53″,北纬23°55′11″~24°14′49″。

2.1.2建设规模及内容:

(1)建设规模:本项目可研批复估算总投资为228768.50万元(静态总投资),其中:建安工程费145674.45万元,设备及材料购置费48410.10 *** *** *** 万元;因建设模式采用PPP模式,对建设期利息按照融资成本5.88%进行调整,调整后估算总投资为252734.88万元(不含流动资金2160.00万元)(动态总投资),其中:建安工程费145674.45万元,设备及材料购置费48410.10 *** 万元(包含征地拆迁补偿费),预备费5553.40万元,建设期利息26126.38万元(融资成本按5.88%)。(最终投资以政府审计部门审计结果为准)。

(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科研监测工程、科普宣教工程、生态旅游工程、基础设施工程、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程、清水入湖、沿湖截污及生态维护道路建设工程、南岸湖堤生态修复工程。

2.1.3投融资结构:

(1)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暂定为2000.00万元,其中:政府方出资120.00万元,持股比例为6%;社会资本方出资1880.00万元,持股比例为94%。

(2)本项目调整计算后总投资为252734.88万元。本项目资本金比例适用20%。本项目资本金不应低于50546.98万元,其中:政府方项目资本金出资3032.82万元,超过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部分,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社会资本方项目资本金出资47514.16万元,超过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部分,作为资本公积处理。项目建设期内,如根据融资需求,需要增加股权出资部分,由社会资本方承担,相应调整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在项目公司持股比例。

(3)项目资本金与项目总投资的差额为债务资金,本项目债务资金为202187.90万元,为调整计算后总投资的80%,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予以解决,如项目公司不能顺利完成项目融资,则由社会资本方协助项目公司足额融资到位,政府方不承担融资责任和融资风险。

2.1.4 运作方式:

根据项目特点,并参考目前行业内类似项目的通行运作方式,本项目采用DBOT(设计-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方式。由通海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选定的社会资本方签订《合资合作协议》,共同组建项目公司(SPV)。由项目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在运营期间拥有项目经营权、使用权及收益权。合作期间政府部门对项目有监督权,并依绩效考核结果向项目公司付费。合同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按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定程序完无偿、完好、无债务、不设担保地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的部门或机构。

2.1.5 回报机制:

本项目回报机制采用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即项目收益来源不足以弥补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成本和合理回报部分,由政府予以补助,县级财政将可行性缺口补助纳入年度支出预算及中长期财政规划中。

2.1.6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30年,其中:建设期暂定为4年,运营期26年。

2.1.7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社会资本投入等。

2.1.8质量标准:工程建设标准:符合工程建设相应质量技术标准要求,按《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要求及相应的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组织验收,要求工程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

运维管养和项目运营服务标准: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建成后基础设施运维管养、以及湿地项目运营工作。运维管养和项目运营服务标准应符合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达到批复的设计功能及标准。

2.2采购需求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选社会资本,采取DBOT(设计-建设-运营-移交)模式,由中选社会资本与县国资公司按照法人治理结构成立项目公司;在合同期内负责本项目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为用户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取得政府补助的权利。合同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按法定程序无偿、完好、无债务、不设担保地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

2.3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只设一个标段。

2.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申请人超过5家时,评审小组按照评分标准对各申请人进行评分并排序,前5名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如出现总分并列的情况,则投融资能力得分最高者优先;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申请人不足或等于5家时,评审小组不再评分,申请人直接通过资格预审,排名不分先后。

合格申请人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不足三家的,由项目实施机构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社会资本仍不够三家的,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条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3.2法人资格: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的企业。

3.3资质要求

3.3.1勘察资质(满足以下其中一条即可):

(1)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 ;

(2)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专业资质 *** ;

(3)具备水文地质工程勘察专业资质 *** ;

3.3.2设计资质(满足以下其中一条即可)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 ;

(2)具备市政行业专业资质 *** 及以上资质。

3.3.3施工资质(满足以下其中一条即可):

(1)具有房屋建筑、市政公用、水利水电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 *** 资质;

(2)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和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3)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和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

(4)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

3.3.4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3.5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中级职称及国家 *** 注册建造师(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专业)资格。技术负责人需具备高级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施工方提供)。

3.3.6企业业绩要求:提供近五年(2013年至今)在中国境内具有投融资或施工或运营任一形式的(不含勘察、设计)河道整治工程或湖泊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或水利工程项目(单项金额不少于5亿 *** 个业绩材料,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或政府相关批文等。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各方均可提交业绩证明材料,业绩可累加。

3.3.7财务状况(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所有成员须满足):

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所有成员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且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年度审计报告,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3.8投融资能力(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中负责投融资的单位提供):

(1)具有信用评级机构或银行类金融机构出具的具有信用良好的证明;

(2)应具备为本项目多渠道融资的资源和经验,需提供不低于20亿元的投融资能力证明。

注:融资能力证明材料可以为:①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出具时间需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内);②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基金、信托、证券)出具的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

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中负责投融资的单位可以提供上述二项中的一项或多项投融资能力证明,累计额度满足要求即可(即:不同银行可累加,存款证明和授信额度可累加)。

3.4商业信誉要求:

3.4.1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商业信誉良好,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且未被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且处罚期未满的。

3.4.2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本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日前一个月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证明(网络查询件,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4.3申请人所在注册地检察院开具的,本资格预审公告公布日前三年的企业和公司法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提供)。

3.5其他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1)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提供);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申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申请)。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申请)均无效。

3.7主体要求:

(1)申请人可以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实体,也可以是由企业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联合体各方必须持股和出资,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具体分工,并需在采购阶段明确持股比例。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含三家),且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3)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自行确定,联合体成员对本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除外)。

(5)采购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 *** 至 *** (法定节假日除外),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其它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

注:①供应商须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进行注册(提交资料并审核通过)以及办理CA证书后方可报名参加投标。如果供应商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只需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注册登录,重新确认信息,无需重复办理CA数字证书(注:昆明市办理的上海CA证书(黑色锁)不能对接,云南省内其他地区办理的云南CA证书全省通用)。

②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7号保安大厦二楼市政务服务大厅中介超市旁。CA数字证书办理相关事宜请咨询:玉溪运维服务热线:刘女士 *** (如有疑问可咨询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400-9618-998)。

4.2系统内报名成功后在报名有效期内持: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③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若以联合体投标,各方授权牵头单位中的同一人做为委托人);④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企业已三证合一,则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⑤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彩色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若以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具备资质方提供);⑥联合体协议(联合体适用)到云南云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小坝路2号金尚俊园C座26楼招标部)确认并领取纸质资格预审文件。

4.3资格预审文件免费提供,现场领取(不提供邮寄)。

4.4 未按规定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不具备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申请人自行承担。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服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2现场递交: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及电子光盘一份。确保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致(可用网上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直接),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通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若申请人未按规定递交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光盘,未按规定在网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导致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玉溪市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服务”网上同时发布。

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可能危及第三人利害关系的任何法律责任。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通海县林业局

地    址:通海县秀山西路38号

联 系 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云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小坝路2号金尚俊园C座24-26楼

联系人: 曹女士( *** )、邓先生( *** )

电  话 *** 9

传  真 *** 5

                                         

发布时间:2018 6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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