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大道西延线路灯采购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益阳大道西延线路灯采购安装工程已由益发改投[2014]77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益阳市益阳大道西片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益阳大道西延线路灯采购安装工程

2.2 建设地点:益阳大道西延线

2.3    模:包括路灯的采购安装等,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总投资约276万元。

2.4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2.5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6质保期:3年。

2.7 标段划分:共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于201873日上午10点在益阳市国土局14楼会议室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必须进行充分的现场踏勘工作,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须拟派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携单位介绍信参加,了解和熟悉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以及招标人的相关要求,以便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和充分考虑项目施工的相关责任及风险。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1

3.6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伍万元整(¥50000 .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3投标保证金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按照《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电子化管理操作指南》自行在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网址:http://www.yy-ggzy.com )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获取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5.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1871909:00时(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5.5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5.6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 6 27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yy-ggzy.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基础资料。

 6.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缴纳。

 6.3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相关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87 2 日(含)1700(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采用 书面 方式提出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7190900分,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益阳市金山南路68号)。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会议上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开标评标等招标活动必须接受驻本单位纪检组的监察。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yy-ggzy.com/)网上发布。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 在招标过程中,针对投标人围标串标、资质挂靠及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恶意投诉的,依法由招标人、评标委员会、行政监督部门、公安经侦、法院认定,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建立招投标负责人约谈调查、行为认定、案件移交、信息交换等联合执法机制。恶意投诉情形:①对于异议问题,经招标人组织法律、技术、经济专家论证并公告的。②同一投标人对同一问题反复提出异议,并无法律依据的。

10.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评标结果异议的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指法定代表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评标结果的异议,招标人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复查,异议结果成立的应当由原评标委员会予以纠正。招标人(代理机构)在处理异议时,应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对异议答复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并报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后发出。

10.3 评标委员会违规受贿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应当回避而不回避;擅离职守;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其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4招标人的定标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10.5依据高检会[2015]3号规定,招标人向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用于限制投标人进入市场,取消投标资格。

10.6 依据湘建督【2017238号,实行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变更信息公告,被变换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在投标文件中裁明且其工程业绩和获奖情况不得纳入评审计分。

11、联系单位及联系人

招 标 人:益阳市益阳大道西片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朱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益阳市益秀园南区41单元1605-1606室(龙洲路与秀峰路交界处)

联 系 人:胡可丰  陈女士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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