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外仙林分校宿迁学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0696003001

江苏宿迁电子商务发展有限公司南外仙林分校宿迁学校项目已经宿豫发改备(201768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南外仙林分校宿迁学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宿豫区内

1.2 工程规模:总投资约3.6亿元

1.3     期:150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工程按形象进度付款,完成所有校舍主体框架二层施工(有人防工程的建筑需完成地上一层)付合同价款的20%;所有校舍主体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价款的40%;所有校舍主体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且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后付至审定价款的97%;余款作为质量保修金待质量保修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不计息)。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南外仙林分校宿迁学校的土方、土建、安装及人防等工程施工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内容)。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综合评估法;

 合理低价法;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4投标人类似业绩:企业近3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具有已完工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75000平方米且施工合同额不低于2亿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括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③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其中: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须经项目招标所在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否则不予认可。业绩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企业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内容及规模、合同金额、工程竣工验收日期等内容。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指《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有其中之一即可)。

: 投标人还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查询网址及查询方法,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此业绩无效。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7.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7.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7.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8.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8.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8.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8.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8.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8.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8.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8.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9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且在投标时须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如因社保及医疗机构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全国统一查询电话:12333(必须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但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10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信用评标报告,且信用报告分值不低于85分。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请到信用宿迁网“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查询。(信用宿迁网址http://cxsq.suqian.gov.cn)。根据宿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移交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审核备案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201794日后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需经宿迁市信用报告服务行业协会审核备案。咨询电话:刘丰宇,电话:

4.1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可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申请查询,并自行下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盖有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接受黑白件),也可以投标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宿迁办理查询的地址和电话为:宿迁市洪泽湖路131号市检察院一楼西首“为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宿迁市宿城新区南海路1 号宿城区检察院西门“为民服务中心”,电话:);

4.1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0622 08:3020180628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客服热线:400-850-330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CA签章网上申办系统进行办理(http://ca.sqsoft.net/),咨询电话: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0712 0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宿迁电子商务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宿迁市宿豫区

  址: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A座二楼

联系人:王俊凯

联系人:张云

  话:

  话:

  真:/

传  真:

  编:223800

  编:223800

E-mail769603655@qq.com

E-mail648063673@qq.com

 

 

2018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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