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2018年山洪灾害防治示范县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2018年山洪灾害防治示范县建设项目已由云水防汛【2018】1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弥勒市水务局,招标人为弥勒市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水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2018年山洪灾害防治示范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 项目概况:红河州弥勒市通过进行山洪灾害防治示范县建设,在现有基础上巩固完善,实现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同时考虑山区、半山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在监测预警平台、新型监测预警设施设备、公众服务、部门信息共享、非工程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等方面示范提升,并结合示范县建设开展小流域预警指标科学研究与试验等相关工作。通过开展示范提升,总结形成适合云南省并可推广的建设内容与建设标准,达到预案周密、责任明晰、监测到位、预警及时、反应迅速、转移快捷、避险有效、运维落实的目标。示范县建设范围为红河州弥勒市12个乡镇1个农场,示范重点乡镇为西一镇、竹园镇。 招标范围:在弥勒市范围内开展县级监测预警平台、县级平台延伸到乡镇、群测群防、调查评价、运行维护、应急保障系统建设、山洪灾害预警APP的升级完善以及在示范小流域西一、竹园2个镇开展小流域预警系统的建设以及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结合等示范提升建设,并对已有设备更换、补充。 工 期: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参加本次投标的申请人须具备: 1)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 *** 以上(含 *** )资质。 3)财务要求: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流动资金确保本项目合同的履行。 4)业绩要求:近3年内至少承担过3件类似项目业绩(必须附相应合同证明材料)。 5)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或“信用云南”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会保险证明)。 7)其他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招标方法 4.1 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2日至2018年7月6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服务(网址:http://www.hhzy.net),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系统内报名后,需携带网上报名成功凭证到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相关资料并签收确认书。仅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后,视为有效报名。)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 ①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②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网上报名成功凭证(截图)。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版投标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8年07月23日 09 时 00 分,电子版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内上传至系统,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至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招标人不予受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 现场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当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不符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发布的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云南省水利工程行业协会》。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弥勒市水务局 联系人:普玉清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水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穿金路140号水利大厦 联系人:李浈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