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牟山镇滨江东路(原市场至镇南路)南段道路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余姚市牟山镇滨江东路(原市场至镇南路)南段道路新建工程 已由  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甬交规[2013]74号文件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     /   批准,项目业主为余姚市牟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余姚市牟山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本项目招标编号:2018-192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余姚市牟山镇滨江东路(原市场至镇南路)南段道路新建工程,建设地点为牟山镇南起镇南路,北至振华路;工程规模为道路全长为387.268m,道路规划红线宽度13.5m,道路建设宽度为13.5-24.6m;主要项目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水泥稳定层,路基塘渣填筑,各口径雨水管、检查井等;工程造价约350万元;招标范围为土方开挖、塘渣填筑、水泥稳定层铺设、沥青混凝土面层铺设、各口径雨水管道安装、雨水口砌筑、检查井砌筑、路灯安装等;本工程计划工期 *** ;质量要求为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 资质,且企业工商注册地(营业执照内注册地址)必须在宁波大市行政区域内  绩,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 及以上资格。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投标人须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基础信用信息录入并经审核通过,且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等级在 C 级及以上。(具体按照关于印发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和宁波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甬交建【2014】313 号)执行。)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开标当日评标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评标查询时如遇网络中断或受到攻击等突发性不可抗拒的事件,一时无法恢复的,可以只对中标候选人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当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

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5年不得有经当地人民检察院查询的行贿犯罪记录。如在预中标候选人公示前经当地人民检察院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分网站管理系统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包括电子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注册并登录后方可下载)

4.2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如需纸质图纸,请到招标代理人处复印,否则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负责。

4.3 如有补遗书(补充说明)也在该网站公布,请投标人自行关注、下载,发包人不另行通知。

4.4 本工程投标人预算软件及电子图纸解读软件等软件自备。

5. 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 7 12 日上午 9 00分,地点为 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姚市丰山路188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

5.4.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一:

投标保证金:陆万元,各投标人以本单位基本账户通过网上转账、支票、电汇或直接银行柜台划款等方式(不接受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方式),按照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费用管理”模块中对应项目选择“线下转账”支付方式并提交订单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单”后,根据“保证金缴纳说明单” 自行缴纳投标保证金(详见《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4.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二:

凡已由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缴纳了有效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务必在投标保证金银行收妥抵用截止时间前在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费用管理”模块中对应项目选择“年度保证金”支付方式,提交订单并“年度保证金缴纳说明单”。详见《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4.3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三:

选择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保单保费的收取标准:保费以投标保证金的0.3%收取,最低收费1000元),各投标人必须以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的资金办理保单,保单办理的截止时间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16:00。详见《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特别提醒:投标人在系统中末确认或操作不规范,使得投标保证金银行收妥抵用截止时间前,保证金系统无法确认到帐而导致被认定为该项目末递交投标保证金,由此引起的后果投标人自负。

5.5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银行收妥抵用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投标人具体到帐时间以系统确认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分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余姚市牟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牟山镇牟湖新路1号

电话 *** 7

联系人:张宸栋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成合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余姚市梨洲街道南雷南路328号合力大厦南楼22层

联系人:江涛

电话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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