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的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由注册在甘孜州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 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修改为: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由注册登记在甘孜州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招标人; 色达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海洪建设工程造价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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