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犁州伊宁县农业综合开发托海西干渠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续建)工程已由新水农水【2015】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工程的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伊宁县水利管理总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建设地点为伊宁县麻扎乡、温亚尔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防渗渠道2公里,渠系配套建筑物4座。
2.2 标段划分:本次工程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 计划工期:2018年8月25日-2018年10月3日;总工期:4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凡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 *** )以上资质,且从事过同类工程施工工作,并持有在有效期限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在“不得参加全疆范围内与水利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内的企业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27日起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里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招标公告”栏网址为:http://www.xjslt.gov.cn。
5.2投标保证金:4万元整;投标人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不得为个人账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9日上午10:30时,地点为伊犁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伊宁市解放路168号泰隆大厦五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评标办法:采用随机抽取法,本项目发包价为:2029965.28元(大写:贰佰零贰万玖仟玖佰陆拾伍元贰角捌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新疆水利厅网、新疆信息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伊宁县水利管理总站
联 系 人:蔡云龙
联 系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曹惠
联 系 电 话: *** ***
监督部门:伊犁州水利局
监督电话:
伊宁县水利管理总站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