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
北京市卫生职业学校搬迁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大窦路沿线整治改造项目-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市卫生职业学校搬迁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大窦路沿线整治改造项目-施工已由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以房财政采[2018]32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市房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编号:HCZB-2018-065,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北京市房山区
本项目建设范围:拆除工程、独立土石方工程、改造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2.2预算金额为:10416.44万元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149日历天
2.4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2.5招标范围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受聘于施工单位的已取得市政工程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同时具有有效地安全考核B本,能够提供本地化服务;
3.2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
3.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3.4投标人经营状态:在前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3.8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6月21日至 2018年06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到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8号院内北侧,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
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
1) 营业执照副本;
2) 资质证书;
3) 法定代表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需要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因提交虚假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只有通过报名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8号院内北侧,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 *** 元 ,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07月12日上午09:00时,地点为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房山区财政局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对外公开发布。未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授权的任何转载,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做任何解答及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房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拱辰北大街11号
联系方式: 刘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8号院内北侧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开户银行:北京房山沪农商村镇银行
账 号:0100214000000004398
财务电话:
财务联系人:常女士
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0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