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横溪镇环镇东路(宁横路~始阳桥)白改黑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甬鄞镇治办〔2017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由鄞州区财政安排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鄞州区横溪镇。

工程规模:本项目实施起点位于环镇路与宁横路交叉口,并与奉钱线顺接,起点里程桩号为K0+000,终点位于横溪大街交叉口东侧始阳桥桥头,里程桩号为K0+640,其中K0+239.66~K0+305.22段为本项目与鄞横线交叉口,已由鄞横线项目实施。现状老路路基宽度为12m,具体断面布置为:2.5m硬路肩+3.5m行车道+3.5m行车道+2.5m硬路肩=12m。现状路面为水泥混凝土路面。

工程预算造价:8112151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路基、路面、雨污水、交安设施等工程,不包含绿化及电子警察等内容。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c.gov.cn)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

3.2对本项目拟委任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①具有公路工程专业 *** 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含经延续注册的临时执业证书),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②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或未曾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经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可对上述1个标段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6投标人须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基础信用信息录入并经审核通过,且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等级在C级及以上。(具体按照关于印发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和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甬交建〔2014313号)执行。)

3.7投标人在2017年度农村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差的,自发文之日起至2019331日禁止参与鄞州区农村公路项目招投标工作。(具体参照鄞交工〔201814号文通知)

3.8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受到限制当事人资质、资格等方面的行政处理决定且处在处罚期的,以及3年内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限制其参与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列入“黑名单”管理范围的其他行政处理决定,限制其参与投标。(具体按照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甬政发〔2014119号)执行。)

3.9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自20155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为准)。

【注: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并附投标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证的复印件,如投标人已办理五证合一的可不附组织机构代码证)放入投标文件中,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鄞州区人民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自201551日以来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将罚没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如是)】

3.10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被“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和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1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220.191.214.173:8080/)”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由投标人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

提交截止时间:2018710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单位基本账户进出,收退规则按《关于投标保证金统一收退工作的通知》执行(详见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2、投标人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71293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百盛商务楼东边,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人民政府

    人:汤浩梁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

    人:余晓勤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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