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关于贺州市公安局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及人民警察训练学校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工程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
招标分类:施工招标
工程专业分类: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资金来源构成:财政拨款
详细信息介绍

本招标项目贺州市公安局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及人民警察训练学校项目已由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贺【2017】第69号文、贺发改投资【2017】15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西贺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业主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贺州市公安局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及人民警察训练学校项目

2.2项目编号:HZZJZB2017工字43号

2.3建设地点:贺州市光明大道西侧、和平路北侧、爱民路东侧、永丰路南侧

2.4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为83484㎡,其中:贺州市公安局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总建筑面积56663.2㎡,包括1#综合业务技术楼建筑面积12736.6㎡,2#多功能教学楼建筑面积2841.9㎡,4#备勤综合楼建筑面积9100.3㎡,5#警体馆建筑面积4797.8㎡,7#后勤综合楼建筑面积7570.5㎡,10#泅渡馆建筑面积2400.5㎡,门卫建筑面积216.6㎡及不计容建筑面积16999.00㎡。贺州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总建筑面积26820.8㎡,包括6#教学综合楼建筑面积5617.7㎡,8#宿舍楼建筑面积6298.2㎡,9#综合训练馆建筑面积11429.2㎡及不计容架空立体车库建筑面积3475.70㎡。及室内室外水电工程、装饰工程、室外训练场地、绿化、道路及场地硬化等附属工程。项目建筑高度不得高于50米。

2.5合同估算价:27113.70万元。

2.6工作周期:

①设计部分:

①-1:合同签订之日起 *** 内提交《方案设计文本》给相关部门审核;

①-2:《方案设计文本》通过审批后 *** 内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给相关部门审核;

①-3:《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通过审批 *** 内提交《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文本》给相关部门审核;

②施工部分:计划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工期为 *** 。

2.7招标范围:对本建设项目进行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竣工图编制)、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2.8 质量要求: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设部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1个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 *** 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 及以上设计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派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 *** (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方派出):具有 *** 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3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派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 *** (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3人。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5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还须持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四楼)进行现场报名。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 *** 至 *** 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技术资料),售后不退。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9时00分,地点为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还须持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综合评估法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 )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 *** )                              

招标人:广西贺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               地址:贺州市公安局东南面搬迁用地编号17号

邮  编:542899                                  邮  编:542899

联系人:黄工                                    联系人:廖嘉

电  话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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