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 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处于合法正常经营状态。 2项目总监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总监。 3 
1、招标条件
    南阳堡微电影城创客中心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已由广平县发展改革局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监理人。
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2.1该工程位于广平县南阳堡镇大牙线西侧、057乡道东侧、南侧临近镇政府。
    2.2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建设规模:项目用地3882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875平方米,总绿化面积30800平方米。
    2.4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及保修阶段全部监理工作。
    2.5工期:自合同签订后 *** ;
    2.6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监理工作移交止;
    2.7质量要求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 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处于合法正常经营状态。
   3.2项目总监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总监。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持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查询年限为近10年,且查询结果必须来源于全国档案库,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应在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开具。本市咨询电话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售价500元,由投标人在开标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 月 28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平县南阳堡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张思强
联系电话 ***  
地    址: 广平县

招标代理: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                
地    址:邯郸市中华大街北天琴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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