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城区夜景灯饰工程(一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 开标时间: ***

特别提示:

一、为严厉打击建筑市场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欢迎社会各界以及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积极举报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并提供线索和证据。公安、工商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举报人提供的有效线索和证据,将依法介入调查。

二、在本项目中标公示期间,公安、工商部门以及有关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将依法开展投标企业信息与投标资料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调查,本项目投标人应依法、合法投标,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工作。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川城区夜景灯饰工程已由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永发改审批[2018]14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永川区惠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一期)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永川城区夜景灯饰工程(一期)包括新城、老城各区域内重点突出区属公共建筑灯饰,对已建成小区适当布设轮廓灯或天际线灯饰。

2.2建设地点:永川城区。

2.3招标范围:永川新、老城区夜景灯饰设计、施工及竣(交)工验收、质量保修阶段的所有工作。

1)规划编制部分:结合永川区未来城市发展规划、区域上位规划、区域夜景照明相关规划、区域发展历史、区域人文生活系统和相关政策,对永川新、老城区核心区域进行夜景规划,包含本次实施部分及未来实施部分,各阶段实施部分应具有统一性,连续性。并根据不同区域,不同载体类型,做出亮度分布、色温分布、道路照明、照明控制、箱变取电等详细的规划分析。

2设计部分:永川区城市夜景灯饰的规划方案设计,永川新、老城区各区域内(包含但不限于三河汇碧的滨河主题景观带、人民广场片区、神女湖片区、兴龙湖(含永川东站)片区、渝西广场片区、兴龙大道沿线南北主题景观带、昌州大道高铁沿线东西主轴景观带、人民大道等沿线东西次轴景观带、汇龙大道等沿线南北次轴景观带)重点突出区属公共建筑灯饰、已建成老旧小区适当布设轮廓灯或天际线等夜景灯饰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及竣(交)工验收阶段设计服务。

(3)建安部分:根据招标人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认可的施工图纸完成永川新城区人民广场片区、兴龙湖片区、神女湖片区区域内区政府行政办公大楼、永川高铁东站等重点突出区属公共建筑、已建成老旧小区夜景灯饰的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和竣(交)工验收、质量保修阶段的所有工作。

(4)总承包管理: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管控和负责。各阶段设计成果必须经过招标人审定后方可实施。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招标由总承包人负责,招标文件、最高限价等必须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2.4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共计1 个标段。

2.5计划工期:

(1)总承包工期240日历天。

(2)设计工期: *** (业主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时间不计入工期)。其中:

a新城区(人民广场片区、兴龙湖片区、神女湖片区)设计工期:  *** 。合同签订后7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方案文本及设计概算,并配合业主于5日内通过审批;初设方案及设计概算审批通后18日内完成深化设计和提交施工图设计文本(供施工图审查),并配合业主于5日内通过施工图审查,施工图审查通过后5日内提交正式的施工图。

b老城区设计工期: *** 。合同签订后第41—45日提交初步设计方案文本及设计概算,并配合业主于5日内通过审批;初设方案及设计概算审查通后10日内完成深化设计和提交施工图设计文本(供施工图审查),并配合业主于5日内通过施工图审查,施工图审查通过后5日内提交正式的施工图。

(3)施工总工期: *** ,并于深化方案设计通过审查的同时进场,其中,人民广场片区周边区政府行政办公大楼、人民广场等公共建筑必须在 *** 0日前建成并亮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类别组合之一:

建筑工程设计 *** 及以上资质和城乡规划编制 *** 资质;

照明工程专项设计 *** 资质和城乡规划编制 *** 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满足上述3.1款施工和设计资质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企业,并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及其工作范围。

3.2.2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并均为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6 20 日至2018 7 11  日,在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zyjy.cn)上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投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本次招标活动不采用邮购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4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款“投标保证金及提交与退还”的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小时内递交了投标文件,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5.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2018   7 11  10 00   分。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北路6号,重庆市永川区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永川区政府门户网、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重庆市永川区惠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永川区中山大道东段168号     

联系人:  周女士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新溉大道18号国宾城12幢6-13   

联系人:邹老师

电话: ***

                                                  2018年  6  月  19  日

附件:
永川城区夜景灯饰工程epc总承包招标文件2018.6.20(发布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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