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灯饰管理处的三大桥综合治项目文星门路(熙春门路至护潭广场临时开放交通道路照明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潭市财采计【2018】0167,委托代理编号:HNPZXT-TP201806025)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三大桥综合治项目文星门路(熙春门路至护潭广场临时开放交通道路照明工程)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潭市财采计【2018】0167

委托代理编号:HNPZXT-TP201806025

3、采购项目标的预算:

标的名称

工程范围

预算(元)

三大桥综合治项目

文星门路(熙春门路至护潭广场临时开放交通道路照明工程)

870474.34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

三大桥综合治项目文星门路(熙春门路至护潭广场临时开放交通道路照明工程)项目

详见谈判文件

1.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质保期:依据建设部《工程质量缺陷保修》办法规定。

3、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第279号文进行保修。

1、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内竣工完毕;

2、施工地点:湘潭市灯饰管理处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工程完工且设施运行正常后付至工程款的50%,余下工程款根据资金到账情况进行支付,3%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支付。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3申请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 )查询记录。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①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③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如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配备参照湘建建[2015]57号文执行,关键岗位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投标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并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格式见附件1),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628 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市韶山西路17号(一商行业管理办公室1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购人:湘潭市灯饰管理处

系人:徐新元

话:

址:湘潭市雨湖区和平路12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平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系人:李萍邓双

话:

址:湘潭市韶山西路17号(一商行业管理办公室1楼)

湖南平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21


附件1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项目名称:

委托代理编号:

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页码

备注

1

2

3

4

5

供应商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提交人签字:


附件2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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