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江两岸建筑外立面景观亮化提升改造工程(南延、北延)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一江两岸建筑外立面景观亮化提升改造工程(南延、北延)已由南昌市发改委洪发改区字[2018]1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西南昌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文化旅游项目管理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市政财出资的方式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采购、二次深化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投资额:本工程为一江两岸建筑外立面景观亮化提升改造工程(南延、北延)。本项目总投资约为6.496亿元,一标段(南部)项目投资额约3.13亿元,二标段(北部)项目投资额约 2.11亿元。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一江两岸建筑外立面景观亮化提升改造工程(南延、北延),包括线缆的敷设、景观灯智能控制系统、电力设备及照明灯具的采购、安装及二次深化设计等。
2.3建设地点:一标段(南部):南昌大桥至生米大桥东、西两侧建筑(新力中心、力高滨江国际、江西省展演中心、新天地商业街)等,朝阳大桥,生米大桥,滕王阁景观秀,沿江景观带,开放空间灯光小品等:二标段(北部):八一大桥至英雄大桥东、西两侧建筑(商联中心、江西省文化中心、新力外滩9号、紫金城)等,英雄大桥,滕王阁号游轮,雾森灯光秀,南昌号导弹驱逐舰,沿江景观带,开放空间灯光小品等。
2.4建设工期:工期70日历天,拟定2018年7月22日开工,2018年9月30日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同时具备)
3.1资质要求:
1、企业资质同时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资质及照明工程设计专项 *** 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人员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已在投标单位注册具有机电专业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单位养老保险缴纳证明(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
2、技术负责人需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单位养老保险缴纳证明(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
3、工程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检员(不少于1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资料员(不少于1人)均须提供岗位证书、投标单位养老保险缴纳证明(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15年、2016年、2017年三个年度的财务报告为准)。
3.4信誉要求:
投标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有不良记录在处罚期内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5其它要求: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投标保证金凭证(以银行出具的转账凭证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2018年6月21日至2018年6月27日每天下午14:30至16:00(不含公休日、节假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报名。
4.2报名时须提交3.1至3.3要求的所有原件并提供盖有公章的彩色复印件一份(注:按赣建招[2016]7号文精神,投标人投标时可不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企业资质情况可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的二维码查询。)。
5.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西南昌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文化旅游项目管理分公司
联系人:黄之华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昌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褚雯 联系电话: ***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