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双桂中学教师公租房及食堂燃气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信息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机构: 海丰县教育局发布日期: *** 16:03:39
采购编号:441521-201806-162001-0019采购品目:市内管道、电缆及其有关工程铺设


一、采购人:海丰县教育局

二、采购项目编号:441521-201806-162001-0019

三、采购项目名称:海丰县双桂中学教师公租房及食堂燃气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 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根据《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要求,为进一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改善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环境,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加快推进学前教育的发展,结合县城三镇教育强镇建设、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危房校舍改造和中小学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海丰县双桂中学教师公租房、师生食堂主体工程、附属工程等已基本完成,教师公租房、师生食堂的燃气管道工程尚未建设,现申请该燃气管道项目的采购。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依据海丰县人民政府与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海丰县城区域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规定,明确特许经营权行使地域范围为海丰县行政管辖区域内,特许经营权业务范围:独家投资、建设、运营、维护、更新、改造管道燃气设施等形式,并由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在当地注册的海丰深燃中顺燃气有限公司负责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的实施工作和投资、建设及运营。为了能够提供持续、安全、优质、高效、价格合理的燃气供应服务,保证管道燃气的安全、优质输送,拟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政府采购。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拟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由海丰深燃中顺燃气有限公司为供应商。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海丰深燃中顺燃气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海丰县附城镇中河二环路北侧第五栋36、37号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姓名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各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业人员1姓名: 罗小丽   ,工作单位:  海丰县建筑设计院,职称: 工程师  

意见:建议以单一来源方式实施政府采购。

2.专业人员2姓名: 黎庆校 ,工作单位:   海丰县财政局  ,职称:   会计师   

意见:建议以单一来源方式实施政府采购。

3.专业人员3姓名: 黎汉良 ,工作单位: 海丰县城东镇中心小学 ,职称: 高级教师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专业人员小组综合意见:

依据海丰县人民政府与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海丰县城区域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规定,明确特许经营权行使地域范围为海丰县行政管辖区域内及特许经营权业务范围,并授权在当地注册的海丰深燃中顺燃气有限公司负责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的实施工作和投资、建设及运营。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规定,专家小组一致认为本项目具有唯一性,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 *** 至 ***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周先生联系电话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杨德按 联系电话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海丰县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丰县城联河小区富城花园4栋东梯201号
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16400
(三)采购人:海丰县教育局地址:广东省海丰县海城镇红城大道西
联系人:杨德按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16400
(四)财政部门:海丰县财政局 地址:海丰县海银路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

 

发布人:海丰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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