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开发区供电所营业楼设计施工总承包
工程地点:胶州市胶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尚德大道与赣江路交汇处西北角
招标工程类型: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招标方式:公开
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100%
本项目总投资额:392万元工程造价:340万元
结构形式:其他工程规模:900平方米
计划文号:2018-37 *** -000013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胶州市供电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刘超建设单位联系电话:58682822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胶州市供电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刘超招标单位联系电话:58682822
招标代理单位:青岛日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杜静静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87226056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工程位于胶州市胶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尚德大道与赣江路交汇处西北角,总投资392 *** 天。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单位资格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 *** 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 *** 及以上资质施工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三、项目负责人要求
设计:国家 *** 注册建筑师或高级工程师且本单位在职;施工:建筑工程专业 *** 国家注册建造师及以上。
四、同类工程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①设计同类工程:单项合同额1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②施工同类工程:单项合同额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五、招标要求
1、企业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交易员证及社保证明材料(从网上的社保基本信息和养老缴费明细并盖公章,能体现近三个月的缴费情况属于投标单位。青岛以外的投标企业,若网上无相关信息,请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2、施工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4、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或胶州市检察院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自出具之日起两月内有效); 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6、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在开标现场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凡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无效;7、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招标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最新公告”处进行网上公示。投标人有义务自行查阅或于开标前向代理单位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说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柒万元。投标单位应当实名缴纳,必须采用支票、电汇或网银的方式从其开立的基本账户中支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开户行:青岛农商银行胶州阜安支行新城分理处、户名: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账号:90207044020100018366)。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并于网上下载下载招标文件等,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 *** 1日 15时至 *** 15时前登陆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zggzyjyzx.gov.cn)在“资料下载”页面下载与本工程相关的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招标材料等。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保证金,参加开标会。本工程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投标人在开标时缴纳,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附楼二楼,联系电话 *** 6)。
八 、其他
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含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以单独的身份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加本工程投标。 2、本项目无保密内容,同意网上发布。
公告时间: *** 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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