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雅溪学校改造工程招标公告招标序号:LD[2018]058号 一、丽水市莲都区雅溪学校 的建设项目 莲都区雅溪学校改造工程 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莲发改审批【2018】16号。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 二、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丽水市莲都区雅溪镇 2.概况:项目改造面积为教学楼部分4446.32平方米;综合楼部分864.3平方米;食堂部分697.49平方米。 3.工期要求:50日历天 4.招标控制价:1706693元 5.质量要求: 合格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3、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是2017年度丽水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房建市政类(B类)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企业及项目经理要求是该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具有相应资质资格的人员。 4、其他:省外企业参加投标的,需办理省外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2018年6月15日起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lssggzy.com/)”,登录系统下载。 3.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及CA锁办理咨询电话:。 4.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如需图纸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联系人:应芳芳,联系电话:。 七、其他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班子未缴纳养老保险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经理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经理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丽水市莲都区雅溪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雅溪镇 地 址:丽水市丽青路39号2楼 电 话: *** 电话/传真:、2531111 联系人:赖老师 联系人:应芳芳、陈旭亮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6月15日 备案单位(盖章): 2018年6月1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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