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卢集镇2018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163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泗阳县卢集镇2018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程已由中共泗阳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泗阳县财政局关于《2018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批复,泗委农办发【20183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泗阳县卢集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泗阳县卢集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黄杨路长190米,宽3.5米,卢潘路480米,宽7米,薛嘴中心路长984米,宽4米,范家湖村东路长510米,宽3.5米,赵庄瓜蒌路长370米,宽3.5米。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工程量清单;

2.2 本项目计划工期:50日历天;

2.3 本项目预算价为:1483057.00元,控制价为:1483057.00元;

2.4 付款方式:1.工程竣工,经农工办、财政局验收合格,据申请支付至总工程款60%2.经工程审计后,按照审计价格支付至总工程款85%3.剩余资金于审计结束后满一年且无质量问题一次性结清。

3、评标办法:

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双信封;单信封。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综合评估法;

 合理低价法;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前 6 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如因社保机构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社保查询全国统一电话 12333),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将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原件和保险查询方式扫描后上传至投标文件中。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不是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原件和保险查询方式扫描后,上传至投标文件的投标所需其他材料内容中。如投标人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为已退休人员但又在执业期内的,须将劳动聘用合同原件、退休证原件及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上传至诚信库并链接到投标文件中,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4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服务行业协会审核备案的信用报告,且分值不低于65分;(原泗阳县信用办审核备案的信用报告在有效期内仍有效);

友情提醒:自201794日起,全市第三方信用评价审核工作移交给信用服务行业协会负责,经协会审核备案的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具有原同等效力。

4.5 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无不良行为;

4.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4.6.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4.6.2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投标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4.6.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4.7 其他条件:

4.7.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7.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7.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7.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8、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4.8.1 项目负责人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4.8.2 项目负责人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4.8.3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9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9.1 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4.9.2 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9.3 不得在非注册单位任职,时间持续 3 个月及以上;

4.10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可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申请查询,并自行下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盖有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 接受黑白件),也可以投标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

4.1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支付等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出。

户名: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阳支行/江苏泗阳农村商业银行金桥支行

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各投标人的每个标段均不同,请各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点击“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模块中对应已报名的标段查询。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9万元

5.报名时间、地点和程序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0619 08:3020180625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客服热线:400-850-330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

6.投标人面谈:本工程不采用面谈。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7.2.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0628 14:30

7.2.2开标地点:泗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7.2.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招标投标网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泗阳县卢集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钟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泗阳县卢集镇               地址:泗阳县逸景嘉园西门北侧(60-19号)

联系人:钱先伦             联系人:纪伟

电话: ***                电话: ***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223700

E-mail/             E-mail/

                

            

20180619(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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